正义网襄阳12月2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刘宇航 岳成)在如今的生活中,出现了共享这一类的新事物,很多人第一时间会联想到共享单车、共享汽车或者共享充电宝。共享经济的模式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从初衷以及对社会的异议是正面的,但共享模式在如今社会的人文素质面前还不能呈现一个完美的状态,共享单车的随意丢弃、被分解、胡乱摆放已经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几年出现的共享汽车,也逃脱不了这样的命运。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盗窃共享汽车零部件的案件,并于11月25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
“车子发动没有劲,一开始还以为没电了。”10月17日,“联动云”汽车租赁的维护员工在巡检车辆的时候发现车子加速无力,出于谨慎考虑将车辆送到维修厂检查,发现车里的“三元催化器”被盗。
据共享汽车公司员工介绍,“三元催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净化汽车尾气,内含有稀有金属铂、铑、钯等稀有金属,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襄城警方在接到报案后,通过信息研判发现“联动云”汽车租赁公司十堰和贵州分公司也遇到类似情况,民警根据各地分公司汇总的信息发现了作案嫌疑人使用的租车客户信息,随即对特定对象的租车动态进行监控,在当天迅速破案。不仅在樊城区将正准备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抓获,同时根据何某提供的信息及时追回了赃物挽回了损失。
据何某到案后交代,10月14日至16日,他与同伙从重庆出发先后在十堰和襄阳两地,通过使用在共享汽车应用软件注册的多名平台用户,租到车后将车辆行驶到偏僻区域,待车辆冷却后拆下排气管,盗出三元催化器后再将排气管还原后将车辆还回停车点,使用同样的手法在两天共盗窃共享汽车三元催化器41台,并在被抓获前用快递将这些设备寄回重庆老家。按照何某和同伙原先的计划,他们第一站是十堰,第二站就是襄阳,之后还会前往武汉、黄冈等地寻找作案目标,等回到重庆后再以每个800元的价格把这些三元催化器销售出去。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讯问何某为什么选择三元催化器作为作案目标,何某称三元催化器被盗后,车辆不会立即出现明显的故障,一般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同时何某也反映他的上线人员还安排了多组人员跨省作案,很多人通过这个渠道“发财”,因此屡试不爽。
盗窃共享单车、汽车或者设备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共享汽车作为新生事物,一些窃贼为个人私欲已盯上其背后利益,将共享汽车作为新的“目标”。共享汽车租赁企业应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不仅要在车辆上安装防盗设备,同时要加强对网络APP注册使用用户的准入、监管和排查,防止不法分子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为自身作掩护,减少被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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