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讯 (深圳商报记者 江晓蚕 彭 晨 实习生 曾智辉)1300家汽车租赁企业在深圳这个“弹丸之地”抢食,竞争之激烈程度可见一斑。汽车制造业、金融保险行业、资本等对该行业的看好,足以证明汽车租赁行业未来的蓬勃发展趋势。深圳商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在上述“利好”态势下,企业深陷各类案件漩涡、消费纠纷频发、频打擦边球冲击营运市场的行业现状也不容忽视。导致如此行业现状的核心原因是:深圳汽车租赁市场完全放开,监管缺失。
深圳商报记者在走访汽车租赁企业过程中了解到,深圳本土企业虽有涉及个人租赁业务,但所占份额很小,只有不到两成,大部分散租业务被至尊、神州、一嗨等全国性连锁租车企业垄断。
南山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说,汽车租赁公司之所以不扩大散租业务,主要就是担心陷入案件漩涡、加大企业风险。这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刚开张就有客户上门租车,办理好手续之后开走了一辆丰田凯美瑞,但是十多天过去客户也没有还车。他们通过车辆GPS追踪了解到,租客将车开离深圳之后就一直停在某处不曾行驶,这才发现原来客户将车抵押10万元后失去了联系。记者采访十余家汽车租赁企业得知,这些企业均碰到过租车到异地进行抵押套取资金的案件。而此类案件发生后,企业均遭遇“立案难”的困境。据悉,近年来深圳汽车租赁行业被骗走的车辆近百部。
据了解,国家在1998年曾经出台过《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被废除。没有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汽车租赁公司注册成井喷之势,2010年深圳汽车租赁企业只有700余家,到2011年已经发展到1300余家。没有门槛,市场需求巨大,很多人纷纷进驻这一行业,希望能从中分得一杯羹。
据业内人士介绍,企业租赁行业因为没有准入门槛,只要有工商登记即可从事租赁服务,导致不少“五个一”公司、夫妻店在这个行业中较大范围存在。他们只要有一部车、一个人、一个电话、一台电脑、一间办公室,就可开张接业务。这就导致该行业无序发展,陷入“混战”、低价竞争的现状。
一位刚刚退出汽车租赁行业的老板说,很多汽车租赁企业根本没有自有车辆,都是先把业务拉到手,然后再去注册公司,没有车或车辆少就向同行拆借。现在政府对蓝牌车打压很厉害,不少蓝牌车司机聚集在一起成立一个汽车租赁公司,车辆都是在私人名下。还有的公司专门去各小区转悠,看看哪些车辆长期闲置,然后通过一定的方式找到车主谈“合作”业务。这其中甚至有和报废、翻新的车辆。
从业人员介绍,汽车租赁行业首要的就是行车安全问题,而这个行业除了没有准入门槛,连技术要求也没有具体规定,导致该行业的车辆不少车况不好,直接威胁到道路安全问题。
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深圳不少汽车租赁企业都有提供代驾业务,这一块市场蛋糕很大,尤其是很多公司租车,都希望租车公司能配备司机。记者咨询了多家租赁公司,他们都表示可以配备司机。
宝安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说,如果汽车租赁企业不配备司机,租车企业就会选择其他公司,市场有需求,租赁企业不得不满足客户的要求。
近年,媒体对违规代驾进行大肆曝光,业内巨头神州租车带头停止了这项赚钱的业务。据了解,蓝牌车充当租赁车辆、租赁公司提供司机服务、包车等业务,打的就是“非法营运”的擦边球,已然冲击了正常的客运市场。
多日来,深圳商报记者在调查汽车租赁行业过程中了解到,目前该行业存在的最大核心问题就是:没有管家。深圳汽车租赁行业会长凌新功介绍,一方面,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并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监管政策法规;另一方面,与该行业相关的部门,如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部门并未形成统一意见,甚至对于融资租赁,还涉及到金融监管部门,更是成为监管的灰色地带。
深圳商报记者连续几天采访深圳汽车租赁行业多位企业负责人,他们均表示:这个行业亟需出台行业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昨日,记者采访了“至尊租车”董事长何伟军。何伟军强调,汽车租赁行业重资本运作、要讲究诚信、注重长期售后服务等三大特点,决定了进驻这一行业的门槛,首先是资金,其次是管理。没有这两项支撑,很难将汽车租赁企业做大做强。这些行业特点,决定了“寡头经营”将是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何伟军说,汽车租赁最终将走向规模化经营。
深圳市政协委员刘丹宁向深圳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制定汽车租赁法律法规的提案》中提到,目前应该出台一套适合汽车租赁行业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就汽车租赁经营企业必备条件、营运资质、行政主管部门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为深圳汽车租赁行业的经营提供法律依据,规范汽车租赁行业发展。
企业租赁行业多位企业负责人介绍,要规范该行业,还应该设置汽车租赁行业准入条件。在法人资格、经营规模(车辆拥有量、车辆总价值等)、企业资金、办公场所与车辆维修保养场地等方面作出规定,向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授予汽车租赁营运资质等行政许可,杜绝个人及不具备营运资格的企业非法从事汽车租赁营运,改变汽车租赁市场混乱无序的局面,彻底改善市场环境。
业界人士介绍,为提高安全运行率,保障消费者的用车安全,应对汽车租赁营运车辆设置技术作出限制,并向汽车租赁营运车辆发放统一专用的租赁汽车营运证。只有明确了行业经营标准,汽车租赁经营行为才能有法可依。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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