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张先生近日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反映,他向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行租车”)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买了一辆二手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可才买一天,张先生就发现车子底盘漏油,排气管破裂,遂要求退车退款,但遭到对方拒绝。
11月24日,张先生看中天下行租车一辆2016款黑色日产轩逸,并交定金500元。第二天,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总租金114800元,租期36个月,自2021年11月起,每月租金3050元。于是,张先生支付5000元首付款和第一个月租金后,就将车开回了家,现场并没有仔细检查车况。
张先生:“购买前,我没有仔细查看车辆状况,也没有检查底盘和排气管,当时晚上六点多,天色已暗,看不清楚。”
11月26日,张先生将车子开到汽修厂检查,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车身多处刮擦掉漆,更严重的是底盘漏油,排气管破裂。发现问题后,张先生赶紧联系天下行租车,要求退车退款,解除合同。
为了尽快退车,11月29日,张先生将车子开到天下行租车位于莆田的一家门店。工作人员接收了车子,并向张先生开具《收回物品交接表》和《收回车辆验车表》,但拒绝退款,也不跟张先生解除合同关系。
张先生为何不能退款退车?12月7日,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对接天下行租车,客服直接拒绝记者采访。随后,记者以张先生的名义询问,客服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张先生在合同未到期前退还车辆,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不能退款。
天下行租车客服:“如果张先生中途退车,公司要向他收取违约金32025元,即剩余租金的30%。”
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一份天下行租车的格式合同中看到,其第一条规定,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对租赁物的外观及车况进行检查并确认无异常,在本合同签订后,租赁物的外观及车况质量如发生异常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退还,甲方对租赁物的任何质量问题均不承担责任。
天下行租车交车前没有主动提供车况报告,也没有主动提供便利条件供张先生检查车况,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而张先生在签合同付款前未对车子外观和车况进行检查确认,同样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林善志律师介绍,天下行租车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租赁物,已经构成明显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林善志律师认为,张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其与天下行租车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还可以请求天下行租车支付违约金。在违约金不足以折抵损失时,张先生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林善志律师:“如果车辆只是质量有瑕疵,那可以修理、更换,修理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由天下行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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