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一则信息引起了外界的热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宣布从即日起,废止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网民纷纷在猜测,老办法的废止是否意味着新办法即将出台?而其中又是否会涉及网络约租车的内容?武汉市交委、武汉市客管处、武汉市交通专家对此进行了回应解读。
问:对于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到底是释放了怎样的信息?
武汉市交通专家胡润州:这将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第一步,这向大家释放了一个信号,那就是新法将在短期内出台。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在全国“”记者会上曾表示,交通部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论证,推动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尽快出台实施。现在旧法的废止,说明新法的制定已经准备好了,因为出租车管理办法不能长时间出现空窗期。
武汉市交通专家胡润州:武汉市数万名出租车司机都在盼望着新法的出台,能够明确运营权责,而打车软件平台也希望能够取得合法的身份,因此新法的出台是众望所归。新法出台后,武汉市的地方法律法规将重新修订,随之而来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划分,从事专车、快车、拼车的运营车辆审批、稽查等环节都需要明确所管理的职能部门,现在职能部门之间你推我让的情况将发生改变,武汉市出租车行业的法规和管理机制都将迎来大变革。
武汉市交委:现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颁布,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8个年头。该《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的具体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客运管理机构负责。
原来确实是住建部对出租车进行管理,但是随着国家的机构改革,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主体早已变更为交通部。同时,随着网络约租车的发展,对这一块的监管是原来的《办法》没有提及的,确实需要新的法律法规来对新情况进行管理约束。在这样两个大前提下,两部委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正常的。
出租车行业管理在移交到交通部门后,全国各地交通部门都针对原有的《办法》进行了调整,出台了相关地方法律法规。旧的《出租车管理条例》不论是在管理主体上还是市场发展形式上已经不适用目前的状况了。但是废除的时间点很特殊,是在以后,难免会引起公众的猜想。旧的办法废止后,新的办尽快地跟上来。
武汉市交委:目前武汉市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不会出现法律的空当期。武汉市目前对出租车的管理,在国家层面有2014年9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地方层面有《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实施办法》等多部法规规章。
问:目前出租车行业正面临的大调整,在此前召开的十二届全国四次会议上,交通部部长杨传堂透露正推动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约车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尽快出台,武汉市将会有什么动作?
武汉市客管处:武汉出租车行业正加快转型升级。我们已根据国家要求研究制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办法、出租车运用互联网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同时,正与全市56家出租车企业合作共建出租车信息服务平台,即将推出汉版打车软件。
汉版打车软件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平台,对出租车营运地点进行实时跟踪与定位,随时根据乘客的“打的”信息,调去离乘客最近的车辆,提供服务。平台将对其每一台出租车的全程服务进行监测。依据统计分析车辆运营数据、违章情况、服务投诉,建立起长效的驾驶员诚信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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