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详见辽安和评报字(2021)第021-01~0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转让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转让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3.有意购买者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缴纳购买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4.购买保证金为每个标的人民币1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9日16 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本次转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金马甲资产与权益交易平台,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产权交易网站交易指南栏目)。
6.购买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成功的购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1.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开具时所涉及的税费)及产权交易费用由的,差额部分由原受让方补足。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金马甲资产与权益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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