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徐炜副局长为我市首批完成备案的深圳市蒙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辉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至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颁发了
《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的颁发,规范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了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是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将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的经营活动。
答:是的,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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