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鼓动、车行合作、平台借款,在一系列 “ 花样操作 ” 的诱导下,兼职骑手掉入了高额还款陷阱。
据北京商报,多位美团外卖应聘人员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招聘网站的 “ 中介人员 ” 忽悠至三方平台,将原本只需要 2000 多元到 3000 多元左右的电动车价位抬高数倍进行分期,让用户落入高额还款陷阱,而背后实际放款方均是一家地方。
在疫情的影响下,自身原有的工作受到影响,为了增加收入,在贵阳生活的汪杰(化名)想到了做兼职的方法,在浏览 58 同城网站上的招聘信息时,汪杰发现不需要较高文化水平、薪资待遇又高的职业就是外卖送餐员。
在 58 同城网站上,中介公司宣传的优厚报酬让汪杰动了心。为了拿到更高的薪资,汪杰最终决定全职入驻美团平台做外卖员的相关工作,由于外卖员的日常工作是送餐,所以离不开的就是 “ 吃饭工具 ” 电动车。
本身没有电动车的汪杰在招聘平台 “ 中介人员 ” 的推荐下,选择了分期买车这一方式, 我是新手并不了解相关情况,也不了解电动车的售价,直到钱贷出来之后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
原本这款车只需要 1000 多元,分期之后成了 4980 元。我身边还有另外两个准备入职美团的朋友也都进行了操作。汪杰称。
和汪杰一样,广东的李山(化名)也遭遇了同样的情况,4 月李山通过招聘网站的 “ 中介人员 ” 了解到分期买车这一方式,为了能尽快入职美团做骑手,李山也同样被 “ 中介人员 ” 推荐绑定了相关信息,进行了申请操作,为了购买电动车,李山申请了 5500 元。
“ 事后我才知道这个车在市场上不到 2000 元,现在已经还款两期,因为个人经济问题第二期晚还款一天,要被加收逾期利息近 30 元,还款操作还被限制了。” 李山说道。
正在宁波工作的王正伟(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 当时‘中介人员’带我去面试饿了么外卖员,随后就带我去分期购车,当时中介说车原价是 3580 元,还款金额为 5300 元,我以为这笔包含利息,所以就按照中介说的操作进行了申请 ”。
王正伟回忆称,“ 当时没有看到纸质任何合同,也没有电子合同,只是收到了一个类似欠条的纸质内容,写了金额、姓名等信息。”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此类话题的相关投诉也已经密集出现,大部分投诉者都是应聘过外卖员的骑手,且均遭遇了被中介推荐进行的情况,金额在 4000-5500 元左右。
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多位地处宁波、贵阳、广东等地应聘外卖骑手的用户均在被招聘网站的“中介人员”引导至第三方平台申请分期购车,从而落入高额还款陷阱,这背后放款银行均为龙江银行。
作为一家总部位于东北地区的商业银行,龙江银行为何在监管约束地方银行互联网异地放贷的情况下仍未收敛?又为何不向借款者明示借款合同、利率等信息?此类展业方式还能维持多久?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兼职的外卖骑手均是通过车行— “ 首付宝 ” —下载 “ 小兔快跑 App” 这一渠道获得。
“ 当时是通过中介关注了‘首付宝’的微信公众号然后申请的,通过‘小兔快跑 App ’进行还款,现在兼职骑手也不做了,经济情况不充裕,6 月 20 日已经出现了逾期。” 汪杰说道。
据一位兼职骑手回忆称:“借款之后才知道放款方是龙江银行,在咨询的时候,龙江银行表示我的总还款金额是5300元,但没有提电动车的原售价3580元。”
另一位兼职骑手曹磊(化名)也同样因为买电动车在龙江银行借了一笔,他向北京商报记者描述称:“车子的实际价格也就在2500元左右,但却需要还款5500元,刚开始借款的时候没有合同,最后收到短信才知道放款机构是龙江银行。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时候要还款,我也不知道还款金额,现在已经出现逾期,逾期利息27元。”
为了怕再产生逾期利息,虽然心有疑虑也只能选择还款,“美团的兼职也不做了,我已经把分期购的电动车卖掉了,用来还款,感觉自己被坑了”。
一位兼职骑手购得的海戈牌电动车目前市场新车售价约为 2645 元,而借款总金额为 4980 元,这笔借款共分 6 期还清,首期还款时间为 4 月 20 日,末期还款时间为 9 月 20 日,每期还款金额分别为 816.61 元、821.92 元、827.26 元、832.64 元、838.05 元、843.52 元。
由于牵扯市场卖车交易,此类交易模式并不能用明确的(IRR)单利公式计算利率,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此类方式无异于变相高利贷。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表示,上述案例中,
如果把 2645 元视作为本金价值,那么在还款总金额为 4980 元的情况下,其 6 个月的利息高达 2335 元,几乎与本金持平,具有 “ 高利贷 ” 嫌疑。
“ 骑手应聘不需要,电动车也并不归美团平台管理,骑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买车或者在第三方平台进行租车,没有硬性要求。” 上述美团客服人员指出,“美团没有和第三方平台合作向骑手放款,骑手不要通过第三方平台去进行美团入职。”
利率水平是否合理,不应仅以客户知晓、签订合同这样的武断方式来做认定,此类方式无疑是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变相高利贷,如果将车行的售卖价格用本金描述,在借款初期,用户就已经遭遇了近 50% 的 “ 砍头息 ”。
骑手应聘不需要,电动车也并不归美团平台管理,骑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买车或者在第三方平台进行租车,没有硬性要求。“ 上述美团客服人员指出,”美团没有和第三方平台合作向骑手放款,骑手不要通过第三方平台去进行美团入职。
在此之前,因个别地方性银行扩张意图强烈,出现跨区域经营或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业务区域,严重偏离定位,盲目无序扩张,带来较大风险隐患,监管已经下发相关通知进行约束。
今年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业务,并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央行2020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也明确表示,商业银行应当根据本银行类型、规模和业务实际,制定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战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当在住所地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展业。
从《通知》内容来看,银保监会充分考虑部分机构的实际情况,对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监管机构其他规定条件的机构,豁免适用上述规定。
但龙江银行显然不符合这一规定,根据龙江银行2020年年报数据,该行在东北地区共有营业网点231家,城区支行166家,覆盖率为67.8%;县域支行59家,覆盖率为80.6%;农垦支行6家,已实现全覆盖。
离监管要求的过渡期大限还有半年多,龙江银行却依旧游走在“红线”边缘不断“试探”,除了联合第三方平台异地放贷之外,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龙江银行向兼职骑手发放的存在未有明确合同、未明示年利率的情况。
“当时没有看到任何纸质合同,也没有电子合同,只是收到了一个类似欠条的纸质内容,写了金额、姓名,也不知道利率等情况,在收到还款短信时才发现放款的银行是龙江银行。” 王正伟回忆称。
这一现象明显与监管要求相悖,从银保监会去年7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管理暂行办法》条款来看,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在借款合同和产品要素说明界面等相关页面中,以醒目方式向借款人充分披露合作类产品的主体、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询投诉渠道、违约责任等信息。
未向借款人明示电子合同、不展示实际年利率,龙江银行作何解释?就相关问题龙江银行客服人员回应称,“龙江银行主要放款给平台,具体的业务由平台决定,请和平台进行沟通”。
北京商报记者致电“首付宝”相关人员进行采访,该公司人士拒绝接受采访,并表示:“有事和客服联系。”记者随后致电该平台客服进行询问,客服人员表示:“涉及还款之类的任何问题需要客户本人进行询问。”
根据投诉人的爆料,“首付宝”客服人员对此事闭口不谈,并直言,“这和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就是车行或者面试的人力资源人士给应聘人建议通过‘首付宝’平台办理分期,向龙江银行的过程”。给出上述回答后,该客服还催促投诉人快速还款。
糊里糊涂背了一身让众多骑手直呼“被坑”,如果在借款过程中能向用户明示年化利率,或许“被”的情况就不会发生,未明示合同、借款利率,究竟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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