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下发通知,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要求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重申汽车租赁服务不得配备司机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于8月13日正式下发了《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表示,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汽车租赁经营者必须自行配备车辆;汽车租赁服务不得配备司机,不能提供代驾,避免与客运经营混淆。[详细]
北京市交通委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中对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大量吸纳私家车用于“出租经营”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对这类平台是否属于“汽车租赁”暂不做回复。[详细]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13日下发通知明确表示,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汽车租赁经营者必须自行配备车辆;汽车租赁服务不得配备司机,不能提供代驾,避免与客运经营混淆。[详细]
汽车租赁: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 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所谓P2P租车模式,是基于互联网共享平台,整合社会私家车闲置资源与租客需求资源,在二者间完成搭桥,从而催化闲置车辆资源在消费市场实现二次分配。PP2P租赁模式,车主可以将个人闲置的私家车挂在手机APP平台上标价出租,租客同样通过APP来租车。相比传统的汽车租赁公司,P2P租车的价格相对低廉。[详细]
传统模式的汽车租赁业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全球有7000多家公司涉足这个行业,年收入超过4500亿美元。著名的Hertz在全球有50多万辆营运车辆,神州租车是Hertz最正宗的及合作伙伴,Hertz还持有神州19%的股份。神州租车拥有5.54万辆的庞大车队,超过排名前十的九家的总和。[详细]
有业内人士分析,与神州租车、一嗨租车等传统租车模式不同的是,P2P租车模式进入门槛低,企业不需要大量购买汽车,只在私家车以及租车用户之间建立平台,这种轻资产运作可以在市场快速扩张。但与P2P平台的金融一样,P2P租车模式同样蕴藏巨大的风险。[详细]
传统汽车租赁因为其重资产以及竞争激烈等属性,不少公司通过民间融资来扩充市场,资金链断裂风险非常大,非法集资层出不穷。互联网与汽车服务链条的结合,最大的优势是提供了足够多的便利:下单是即时性的,车辆随叫随到;高端客户付款线上完成;通过打分给司机评级,来保证服务质量。[详细]
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市场普遍采取两种模式:一是采用租赁公司自有车辆,雇佣司机进行营运;二是招募私家车主和车,车挂靠第三方租赁公司,司机签约劳务派遣公司。文件的颁发,意味着对于挂靠模式的全面叫停。
新规重申:汽车租赁经营车辆应当是经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在册,车辆行驶证件注明的车主名称应当是持证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将私家车辆等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的,属于违规行为。
新规明确: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配备驾驶人员的经营活动。因此,无合法客运经营资质从事营运活动的,属违法违规行为。
新规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租赁经营车辆在购置和办证后,应当及时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因此,不申报备案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属于违规行为。
新规要求:汽车租赁企业不得为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不得为其他经营业户,不得为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者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面对政府管理商务约租车行业的决心,易到用车在昨日晚间给出回应,表示已经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认为易到用车等商务约租车平台是信息平台,而非租车公司。
在公开回应中,易到用车方面认为,通知的出台标志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始重视约租车这一创新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但易到用车并没有将自己看做租赁企业,而是定位于提供出行服务的垂直信息平台。[详细]
PP租车自称,关于新法规的适用范围,PP租车认为通知明确的管理对象为客运市场的租赁经营行为,即提供带驾服务的约租车服务提供商。而PP租车是P2P汽车共享自驾模式不属于汽车租赁经营的范畴,且不提供带驾。因此区别于提供带驾服务的约租车模式,故此条新规对PP租车所属的P2P租车共享平台并不适用。
友友租车自称所从事的P2P汽车共享,是私家车纯车辆的分享活动,不属于汽车营运。P2P汽车共享的法律性质,交通干部管理学院相关教授有过解读:私人间的P2P车辆共享,不涉及营运,在物权法调整范围内,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
友友私家车共享平台,是为会员间自驾用车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和过程支持服务。友友租车的服务不属于汽车租赁经营:因为友友租车不拥有汽车的控制权,更谈不上出租汽车。[详细]
在业内人士看来,P2P租车通过组建平台,利用私家车主完成交易,明显是营运性质的,并非公益性的,不能简单称为汽车共享,仍属于北京交通委新规的监管范围。[详细]
商务约车平台从汽车租赁企业租车,再从劳务公司租人,一旦平台有乘客约车,后台迅速匹配,为乘客提供服务看似是提供了专业的汽车租赁服务,实则就是拉活儿。[详细]
律师认为私家车通过中介平台用于租赁是后存较大的风险,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此产生的第三方责任界定和赔付由谁承担能否承担都将是问题。[详细]
P2P汽车租赁在一开始就应该想到这一模式可能会存在的各种风险。比如说事故处理,在自驾车出租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车辆碰擦,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详细]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一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P2P租车的实质就是招募私家车挂靠用于汽车租赁经营,P2P租车平台和私家车主绝大部分都未按规定备案车辆,其目的不是依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而是在没有取得合法营运资质情况下,以提供便利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详细]
出租车服务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补充,公交系统的有效运转,需要出租车网络的配合。但同时,出租车服务也是一种商业行为,多名学者指出,出租车的经营权及其利益分配问题,是这个行业的核心。只有打破固化的利益分配格局,引入市场竞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租车行业的一系列问题。[详细]
当下的租车行业还是比较混乱。一嗨租车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大部分公司都是把车租给别人,正规的大公司不敢这样经营,大家都知道私家车参与运营中间的法律风险。对于正规的公司来说,埋这么大一颗炸弹,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出来损失是很大的,不值得。[详细]
虽然北京市交通委本次下发的通知目前只是被下发至部分汽车租赁公司,尚未传至租车平台,但是业内分析指出,对汽车租赁公司业务的限制将直接影响到一众互联网租车平台。而且,由于以BAT为首的互联网巨头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多个大城市均上线了此项业务,不排除其他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跟进监管的可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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