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即将出台出租车运价新政策,我市原定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调整出租车运价结构听证会延期举行。 为了贯彻落实《交通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精神,回应出租车经营者诉求,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拟于2021年元旦前后召开调整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消费者11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聘请公证处依照程序抽取)和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自愿报名产生7人,群众组织推荐4人。
经营者4人、专家学者1人、社会组织1人、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人、政府有关部门代表4人,按相关规定产生。
(三)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真实、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等),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消费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12月3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发改委价格综合调控处324室报名。(吉林市政府6号楼;时间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采访听证会的媒体记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12月3日持记者证及复印件到市发改委价格综合调控处324室报名。(吉林市政府6号楼;时间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等内容,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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