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出后,神州租车股价迅速拉升,盘中最高涨幅超20%,之后股价稍稍回落,渐趋平稳,截至当日收盘,神州租车股价上涨近10%。
神州租车将在切实可行下尽快作出有关委任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进一步公告。此外,按照神州租车与若干人所订立的融资协议,若陆正耀不再担任神州租车董事,则人可宣布项下的未偿还本金、应计利息及其他应付金额立即到期兑付。公告显示,神州租车当前未偿还本金总额为1.68亿美元,尚未接到立即偿还的任何要求,神州租车管理层也正获取人的豁免。
但据神州租车2020年一季度业绩公告,自由现金流为10.26亿元,而其所欠的1.68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1.90亿元,若仅以一季度的业绩看,神州租车全部偿还11.90亿元较为困难,由于尚缺4月和5月数据,暂无法得知神州租车此时的自由现金流偿付能力。
为了解神州租车的兑付办法、豁免进展,和陆正耀辞任后,神州租车的下一步业务发展方向、陆正耀辞职对神州租车业务决策上造成的影响,《商学院》记者向神州租车相关负责人发送采访函,对方表示以公告为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告诉记者:“因为神州租车的注册地为开曼群岛(英属),当地《公司法》的相关要求比较宽松,很多重要事项都由公司章程来规定,选举新任董事长等程序,具体要按照公司章程来进行,但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晓红做了更为具体的解释,根据神州租车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其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于香港上市的中国香港企业。根据香港《公司条例》,董事人数不足二人或者少于法定人数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增任董事。其余董事仍可以召集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增聘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08条,神州租车公司董事会并不会因为陆正耀的辞职而导致董事会由于成员不足法定人数而无效;根据公司法第45条和109条,董事会主席陆正耀辞职后,可由执行董事履行董事会主席之前所负责的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第111条,陆正耀作为董事会中8名董事之一,仅享有一票的表决权,对董事会决议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就在陆正耀辞任神州租车董事会主席不久前,神州优车与北汽集团订立无法律约束力的战略合作协议,北汽集团有意向收购神州优车持有的21.26%神州租车股份。当时,多位观察人士认为,这样做是为在与神州租车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避免的相关事情再波及到神州租车。
那么,此番陆正耀辞职是为保全神州租车而采取的进一步行动吗?陆正耀是主动辞职吗?辞职与北汽集团意向收购神州租车股权有关吗?神州租车股权有何变动计划?《商学院》记者就上述问题向神州租车相关负责人求证,对方回复以公告为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盘和林分析称,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负资产了,肯定要把神州租车从与瑞幸咖啡的波及中剥离。
某熟悉资本市场的业内专家认为,从神州系近期变动看,陆正耀辞职与北汽集团意向收购的事情有联系,只是非必然联系,他在这个时间点辞职,可能是神州租车的“接盘”事宜有进展了,陆正耀肯定想将“防火墙”完全建立起来。
但在该专家看来,仅辞职这一信息并不意味着陆正耀能彻底与神州租车切割开关系,“关键要看他持有的股权有没有变动,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现在的办法就是找下家将陆正耀持有的股份转过去,最好是完全转过去,如果仍持有,即使是辞职也会影响神州租车。”
记者从某券商提供的神州租车股权结构图里看到,目前神州优车持有神州租车21.26%的股份,陆正耀与其妻郭丽春也持有21.26%的神州租车股份,据两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介绍,神州租车这21.26%的股份由神州优车直接持有,属于法人团体持股,而陆正耀与郭丽春属于法人团体持股的一致行动人,间接持股神州租车,间接享受神州租车的股东权益。
对于这一持股方式,上述两位券商人士分别表示:“很多都这么做,为了各种利益及回避一些问题。”“这是很聪明的持股形式。”其中一位券商人士对记者说,辞职公告一出来,股价立刻就涨了,说明这一消息对股价来说是利好,如果陆正耀不退出,瑞幸事件将继续不利于股价。
孟博也认为,尽管陆正耀卸任神州租车董事会主席,但他目前还是神州租车间接股东,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二者之间仍然存在利害关系。
事实上,近期关于瑞幸咖啡调查进展的新闻报道对陆正耀及其控制的神州系来说并不“友好”。6月6日,媒体报道,有关部门已掌握了瑞幸咖啡董事长陆正耀对于公司财务造假的指令性电子邮件。
孟博认为,如果陆正耀参与财务造假,将可能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郑晓红具体分析认为,瑞幸咖啡财务造假后,陆正耀作为董事长将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1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根据美国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法案》,一旦提供不实财报、故意进行证券欺诈被坐实,公司要被顶格处罚2500万美元,相关高管要被判处10—25年的监禁以及最高500万美元的罚金。因此,陆正耀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都将有可能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郑晓红谈到。
时间线月底,媒体报道瑞幸咖啡曾向陆正耀有关联的企业出售可兑换数千万杯咖啡的代金券,其中有一家青岛志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就与神州系有关,该公司被指一笔订单购买了价值96万元的瑞幸咖啡代金券,甚至在2019年5月至11月间还进行了超100次类似规模的购买。
记者致电过去时,对方介绍自己是“神州租车”,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卫东与现任神州优车董事、副总经理王培强分别对福建平潭自贸区崇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0%,而该合伙企业又持有神州优车0.45%的股权。
记者就媒体报道向神州租车求证,了解其是否参与为瑞幸咖啡虚增交易、是否占用公司资金购买瑞幸咖啡代金券,神州租车相关负责人回复“以公告为准”。
郑晓红从法律角度分析道:“如果神州租车使用了公司资金购买瑞幸咖啡代金券帮助虚增交易,将有可能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帮助犯。即便陆正耀从神州租车辞任,其帮助虚增交易的事实也已被证实,因此陆正耀这么做并不能绝对确保保住神州租车。”
回顾神州系、瑞幸咖啡的模式,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资深教授黄升民评价为:“与互联网相关的平台企业依赖的是商誉信托,创业人演绎的故事,以此出发博取资本注入,再以规模扩张还原资本初衷,资本追加规模再扩大,一圈一圈扩张达到平衡,故事就完美了。”
然而陆正耀“自家后院”的这起“大火”把几项重要业务烧了个遍,原因就在于如今信息的传播方式已发生改变。“以前的故事讲述是一对多,可以通过管道管控实现对内容、传输效果的管控,而平台化的互联网时代是多对多的传播,管道管控失效且可以记录寻址,大数据时代可寻址有记录,一切都可以曝光,作假就隐含巨大风险,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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