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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汽车”状告“理想贴膜店”赔120万 店主到底冤不冤

  不少网友认为,“理想”二字属于通用词,凭什么“理想汽车”注册了,别人就不能用了,难道别人就不能拥有理想?并感到“理想汽车”的索赔金额过高,显得没有格局,有以大欺小之嫌。一些网友还跑到“理想汽车”的直播间以及“理想汽车”的官方账号下留言,诸如,我本来是有理想的,这下不能有了,怕被索赔,以此吐槽理想汽车的维权。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从事汽车贴膜服务业务的临沂新理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被“理想汽车”品牌所有者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索赔120余万元,理由是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根据该民事起诉状,朱裕昊名下公司名称中的“理想”二字,系原告第30727125号“理想”注册商标,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在店面门头、店内装潢及短视频平台上继续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企业标识,更改企业名称,且更改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理想”文字,此外,被告需在当地媒体登报道歉30天,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费用20万元(暂计)。

  对于“理想汽车”120万元的赔偿要求,朱裕昊感到不解。“我们不是同一赛道,他卖他的车,我贴我的膜,我能给他造成啥损失?”据其介绍,他小名叫“理想”,叫了30多年,“从我2012年开始开店,店名就叫‘理想汽车装饰’,那时候理想汽车还没出来呢。”

  对此,不少网友也想不通,一是认为“理想”二字属于通用词,凭什么“理想汽车”注册了,别人就不能用了,难道别人就不能有理想?如果是这样,“梦想”“宏图”之类被人注册了,其他人也不能用了?二是感到“理想汽车”的索赔金额过高,即便认为“理想贴膜店”有侵权之嫌,加以提醒就是,可以让人家改过来,需要索赔120万吗?

  从相关网络平台可以看到,不少网友跑到“理想汽车”的直播间以及“理想汽车”的官方账号下留言,诸如,我本来是有理想的,这下不能有了,怕被索赔,以此吐槽理想汽车的维权。

  7月24日晚上,理想汽车在官方账号发文说明,表示不会影响生活中对“理想”一词的合情合理使用。

  理想汽车说明中写道:一、我们并非因为普通的“商标侵权”而起诉对方,对于“理想”一词的使用在生活中非常广泛,我们尊重社会各界合情合理使用,也无意采取法律手段。二、我们起诉的原因是该店“冒充理想汽车官方”进行销售、团购等在内的商业活动,并被当地车主举报。对于此类“冒充理想汽车官方”造成消费者混淆的行为,我们将坚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理想汽车表示,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相关证据我们已向法院全面提交。我们相信法院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判决。

  “理想贴膜店”名称用“理想”二字,是否构成侵权?致公党明志法律服务团成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钟云帆律师表示,这个案件理想汽车方面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起诉,这里面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我们应该区分来看。

  首先,关于商标权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先使用的权利,即:如果在商标权人申请商标之前,某甲已经使用某个标识进行经营的,则在该标识被他人注册商标后,某甲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不视为侵权。

  按照理想贴膜店的说法,他在2012年就使用了“理想贴膜店”的名称,而理想汽车是在2015年设立以后才开始申请相关商标的。如理想贴膜店的说法属实,则其可以继续在原有范围内使用理想标识,不应视为对理想公司商标权的侵犯。

  其次,关于不正当竞争,我们看到理想汽车方面主张理想贴膜店有“冒充理想汽车官方”的名义进行销售、团购的行为,如果该等事实属实的,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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