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型企业作为B端和C端的连接者,本应该用技术把效率提高,让多方共赢。然而在互联网高度渗透后,有的平台却利用垄断,把互联网的马太效应变成了逐利的工具。这次在风口浪尖的,是滴滴旗下的小桔充电。
5月中旬,一则广州充电运营商联名投诉小桔充电“二选一”垄断市场的新闻,在业内持续发酵。内容是29家运营商联名向相关部门举报,请求约谈滴滴小桔充电依靠资本垄断市场,涉嫌不正当竞争,干扰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而最近,事情有了新的进展。孤助无援的中小运营商们,等来的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小桔充电变本加厉的“霸王条款”。据媒体报道,参与联名投诉的充电运营商并非29家,而是达到了46家。
“二选一”行为是判定平台涉嫌垄断的因素之一,而小桔充电在合同里就已经埋下“二选一的条款。运营商与小桔充电的合同中有明确的排他性条款:未经小桔充电同意,运营商不得就本协议下约定的充电站项目与其他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主体开展与本协议实质相同或类似的合作。而对于违约的情形,小桔充电则开出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其违约行为按照人民币100万元/站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的霸王条款。
在投诉事件发生后,小桔充电提出与运营商签署补充协议,要求运营商们撤销投诉申请。但令人咋舌的是,补充协议更加苛刻了,而每个站100万元赔偿的违约条款依然雷打不动。据了解,参与的运营商场站规模,从几个充电枪头到100多个不等,对于中小运营商来说,这个赔偿数额无疑是天文数字。
对此,中小运营商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相关部门表达自己的诉求。但随后的两三天里,这则新闻便从全网消失,相关报道链接也都成了“404”。滴滴公关的操作,让运营商们心寒,无处发声的他们也感受到了小公司与大平台之间力量的悬殊。一位参与投诉的运营商表示,这种霸道行为让他难以接受。
和网约车大战一样,小桔充电也试图通过补贴抢占市场份额,在取得支配地位之后,掌控流量分发和利益分配,来获取利润。
投诉信称,小桔充电在广州市场通过各种形式促销,挤压其他平台的充电站,占领了广州一半的充电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运营商们认为该情形已经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这种顶着惠民之名行涉嫌垄断之实,对市场健康的危害极大。亟需市场监管及时干预。
当前,“依法反垄断”是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发力点与聚焦点。在6月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态,遵从公平竞争市场原则,严禁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挤压各类市场主体生存空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和打击平台强制经营者“二选一”,开展全国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行为。而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而此前,中央层面已经多次提及“反垄断”。小桔充电可谓是逆其道而行之,被运营商联合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广州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这或许会成为导火索,让各地更多的运营商大胆站出来。
很多运营商与小桔充电合作,一方面看重的是滴滴背后庞大的出租网约车流量;另一方面则是其所提供的软件平台及数据能力。但是在看到新能源充电桩这个大蛋糕的时候,小桔充电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野心显露无疑。
去年4月1日,充电桩“三巨头”特来电、星星充电和万充电桩运营商同时宣布退出小桔充电,原因之一就是滴滴违反约定,介入充电场站建设,在线上和线下抢夺客户,而在充电服务费中,小桔充电要抽走近20%的分成,且有提高分成比例的趋势,这种行径让滴滴小桔充电成为了众矢之的。
此前有媒体报道,在运营一段时间后,小桔充电根据当地车主需求到热门充电区域自建及鼓励新运营商合作加盟,新场站建设完成之后,会利用平台引导车主前往新场站充电,而这些新的场站只能接入小桔充电平台。
目前我国虽然是全球最大的新能源车市场,但目前新能源车总数也不过500多万辆,滴滴自身拥有的电动网约车就更少了。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充电运营商在不断增加,市场就出现了对存量市场的零和博弈,矛盾开始不断激化,最终必然会导致冲突的爆发。
在重资产、重运营的充电桩领域,复制滴滴出行的平台模式是否可行,还不得而知。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充电站运营商的退出,直接导致了小桔充电用户的分流和转移。
平台和运营商本应该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实现共赢,才是整个充电行业持续长久健康发展的保障。平台之间的比拼,更应该是服务质量的竞争,靠优质服务留住更多商家,才是平台发展壮大的关键。但小桔充电却想用垄断地位,破坏市场竞争规则,也许在短时间内能取得较大的收益,更像是在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最终将会失去运营商的支持。
当下,作为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正迎来爆发式增长,让充电桩运营商在公平的环境下发展,才能激发市场生机与活力。据悉,关于这次运营商对滴滴小桔充电的联名投诉,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受理并展开调查,希望主管部门可以给市场一个公开、公正的说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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