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林小玉)近日,来自广东、浙江、上海等地的4名游客来岚旅游时,分别向平潭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用汽车,并各自缴纳了1000元押金,按照合同约定,汽车归还之日同时退还押金。然而,当游客归还汽车时,租赁公司却以不同借口,拒绝退还押金。游客遂向有关部门投诉。
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联系该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先行调解,但对方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百般推脱。经过全面核对、综合评估,实验区根据旅游消费投诉“先行垫付、代位追偿”机制,向4名游客先行垫付租车押金。
不久后,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与法院工作人员再次登门,汽车租赁公负责人承认自己行为不妥,并当场约定退款时间。目前,4笔垫付款均已退还到位。另外,执法人员在处理该起案件中,还发现涉事租车公司未在注册地址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目前已按照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为了解决旅游消费纠纷面临的痛点和难点,实验区于今年4月在全省首创推出旅游消费投诉“先行垫付、代位追偿”机制,以“垫付”替“赔付”,由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政法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共建协同合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垫付5笔,保障了游客权益,也维护了平潭形象,有效推动了实验区旅游体验舒心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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