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浙江台州的蔡女士花2900元从当地一家婚车租赁公司租了几辆车。据蔡女士介绍,一共6辆车,租车公司给她发了他人的合同,写的是8小时服务时间,150公里服务路程。但发给自己的合同,被改成6小时,50公里。问能不能按8小时算,他来了一句“你又要服务好,又要价格便宜”。
蔡女士说,双方后来通过协商,将服务时长改成了8小时。婚车公司要求给6位婚车司机酒席,而她想给司机吃盒饭。双方为了这件事情,产生了分歧。最终没能达成一致,不欢而散。
退还定金之后,婚车公司把双方的聊天记录发到网上,配上了“台州奇葩”的文案。一些负面评论引起蔡女士不满,认为自己遭受了网络暴力,要求租车公司道歉。
对于婚车司机该吃盒饭还是酒席,网友评论不一。有网友表示既然达成租赁关系,吃工作盒饭就可以了。还有网友说按照自己当地的风俗,来者便是客。还有网友觉得,这个话题不应该是选择题。在下单前就应该谈好,以合同形式固定。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要说,这事不该有纠结。常言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每个地方的风俗习惯不同。又有客随主便之说。既然如此,双方相互尊重,能达成一致就合作,达不成一致就算了。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生意没做成,哪怕心里不快,也不必闹成别扭。
司机要不要参加酒席,这个真没有统一标准。有的说,司机将人送到酒店,服务就完成了,拿钱走人,不会参加酒席。说实在的,这种婚宴的仪式过程比较长,吃酒席也需要时间来等待,还真不如完成服务后就去忙自己的。当然,有的主家讲客气,愿给司机、司仪、摄像以及其他的婚庆开一桌,就如网友说的,这是情分。如果盛情难却,可以领这个情,吃这个酒,一起分享喜悦,沾点喜气。如果没有安排,那么,这个酒席就没必要去争来吃,那吃着也不是滋味啊。
有网友说,蔡女士婚礼订的喜宴,每桌的价格是4000元,这个档次比较高,如果再给租车公司开一桌酒席,这租车的成本就高了。虽然有司机参加酒席的风俗,可能蔡女士觉得没必要再多此一礼。站在婚车公司的角度,表示司机吃酒席是当地风俗,如果没有这项安排,可能觉得没有得到尊重。
这事要说无关“抠门”之类,双方站的角度不同。有网友说,来的都是客,给司机开一桌,图个喜庆。也有网友表示,4000元一桌的酒席,你随礼了没有,没随礼就不要吃得理直气壮。
说来说去,这事没有标准答案。是“礼多人不怪”,还是不必多礼,全看各人的做法。能协商一致就行,达不成一致,也没必要因此不快,大可一笑了之。
《齐鲁晚报》:究此事本质,有网友一针见血地跟评说,“有谁打车还请出租车司机吃饭?”请吃席是情分,不请是本分,毕竟本来就是合同关系,付费服务,又不是免费帮忙,不要道德绑架人家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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