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通讯员周婷记者袁文波)7月2日,兰州市消协面向社会曝光了部分第二季度投诉典型案例。
外地来兰旅游人员韩先生4月17日在机场附近一大型租车行租赁了一辆越野车,日租金380元,租赁期限为6天,交付押金15000元整。在23日消费者韩先生还车时,正好是周日,商家告知因周末无法退款,承诺星期一打款,并留存了消费者卡号,消费者返回原籍。但是直至5月23日,租赁公司仍未打款,期间消费者多次联系,租赁公司承诺尽快打款,仍没有动静,消费者拨打经理电话也联系不到。无奈之下,投诉至兰州市消费者协会。
经兰州市消费者协会调查,租赁公司在租赁越野汽车后收取押金15000元,按照租赁日期和价位,如果没有交通违章记录后退还其押金。且在消费者多次要求返还押金的情况下,因该租赁公司财务人员离职而造成延后,确属经营者过错。经市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最终事情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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