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并制定如下条款,必须共同遵守.
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一年。如需延长租赁期限,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3、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特别是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胎压的检查,以及刹车、转向、车灯雨刮器等性能监测,和角。如发现异常,出租方应立即联系出租方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承租方应承担损失;
(一)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对车辆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安全(包括车内乘员人身安全)、遗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负责,出租人已与它无关。
(2) 租赁期间,承租人有权在不通知出租人的情况下,自由安排车辆的一切外出活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无理干涉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租人提供的车辆质量和型号必须符合租赁合同的要求。未按规定向承租人提供车辆,给承租人造成不便或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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