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合肥12月1日消息(记者徐鹏)央广网记者今天从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日前修订印发《合肥市出租汽车合乘规定(试行)》。根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征得乘客同意后,可让两户合乘,合乘路段按7折计价。
《合肥市出租汽车合乘规定(试行)》指出,该规定所称合乘,是指各自付费的乘客自愿合乘同一辆出租汽车前往同方向目的地的出行方式。
合乘方式采用同一地点协议合乘,遵循自愿原则。即出租汽车驾驶员自愿同意合乘运营并征得乘客同意。同一趟次运营,只允许两户合乘。
记者了解到,双户合乘路段均按7折计价(含起步基价、车公里租价、等时费等),非合乘路段按原计价标准计费。
具体合乘运营流程为:合乘双户上车时,计价器开始进行合乘计价;任一户乘客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当前的计费信息并打印,之后计价器维持显示另一户计费信息,恢复正常计价标准,不再折扣;另一户乘客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计价信息并打印,本次运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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