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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京牌租给32人女子146万!获刑十年半

  去年7月,受害人王先生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一个短视频,对方称有北京小客车指标出租。王先生正好要租北京车牌,便与视频发布人取得联系,双方约在线下见面。

  来人便是女子古某。“她上来就把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给我看,又给我看了小客车指标。她说这是她所有的证件,如果想租车牌,要先付租金。”古某的“坦诚”赢得了王先生的信任,两人当场签下租赁协议,约定租期十年。王先生先行转给古某5万元,并约定剩余5万过一个月支付。

  支付尾款的时间还没到,王先生就在短视频平台上发现,古某仍在向他人出租指标,怀疑她一牌多租,遂报警。

  民警立案侦查后发现,已有多人上当受骗,古某很快被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侦查,情况令人吃惊。古某竟在去年3月至7月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以租车牌的方式,骗取32名被害人总计146万余元。

  检察官周颖介绍,古某做生意失败,欠了很多钱。她在抖音上看到租赁京牌的需求旺盛,而她名下刚好有一个京字车牌,便想到用此骗钱填补亏空。

  她通过发布短视频或在他人评论区留言等方式,寻找有租车牌需求的人约到线下见面,出示各种证件取得对方信任后,再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古某跟受害人约定的租赁时间有的是一年,有的是十年,甚至是永久。32名被害人最少的被骗走1500元,最多一人被骗了16万元。

  承诺显然无法兑现,受害人多次催促古某履约,古某只能想尽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据古某讲,骗取的146万余元全部用于还债和日常开销了,尽管她表示愿意偿还被害人损失,但却没有经济能力。

  古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权利一年,罚金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汽车号牌。私下转租车牌不但会面临履约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易产生赔偿纠纷,该灰色地带也往往成为犯罪的高发地,请市民提高警惕,切莫“求牌心切”,以致“钱牌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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