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市中院11日披露,维持霞浦县法院对该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以合同罪判处郑某杰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24日,郑某杰为偿还赌债,伙同谢某德在霞浦以租车为名,持伪造的驾驶证到一家汽车出租公司向万某租赁一辆“闽J93523”奥迪A6轿车,双方签订书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日350元。
此外,郑某杰、谢某德等2人还以相同手段先后从4家汽车出租公司骗走别克、、本田雅阁等品牌轿车共计4辆,嗣后将所租车辆开往石狮市典当抵押借款。
福建宁德市中院11日披露,维持霞浦县法院对该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以合同罪判处郑某杰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24日,郑某杰为偿还赌债,伙同谢某德在霞浦以租车为名,持伪造的驾驶证到一家汽车出租公司向万某租赁一辆“闽J93523”奥迪A6轿车,双方签订书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日350元。
此外,郑某杰、谢某德等2人还以相同手段先后从4家汽车出租公司骗走别克、、本田雅阁等品牌轿车共计4辆,嗣后将所租车辆开往石狮市典当抵押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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