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举行“7.13”特大系列案返赃大会,多名受害人在现场领回了被骗车辆。
2020年7月12日,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接到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报警称,其公司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租出的车辆GPS信号消失,无法找到车辆,租车人员黄某明已失联,怀疑租赁车辆已经被变卖。
接到报案后,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各部门警种精干民警组成“7.13”特大系列案专案组,当日,便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明在青岛抓获。经讯问,黄某明对其在长春市实施租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已经将租赁车辆交给高某庆、徐某和秦某三名幕后指使者。专案组从大量信息中确定三人线日在长春至成都的飞机上成功将徐某、秦某抓获,在长春一日租房内抓获高某庆,至此专案民警仅用48小时便将实施主要嫌疑人抓获,案发72小时内将车辆追回,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3万余元,案件成功告破。
据高、徐、秦三人供述,其团伙成员还有刘某、赵某龙和黄某明等人,以租车方式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选取租车公司为目标作案10起。专案组分赴大连、哈尔滨、大庆、青岛、郑州和滨州等地,追回被骗车辆9辆,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抓获赵某龙、刘某等嫌疑人,抓获田某某、赵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成功打掉了高某庆团伙,摧毁网络销赃黑链条。
8月28日,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吉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依法对涉嫌罪的高某庆等6人执行逮捕。有力维护了车辆租赁行业秩序,切实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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