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尚先生向南国早报客户端反映,今年4月,他将宝马车租给南宁一家汽车服务公司,一个月前他得知自己的车竟被做了抵押,如今,不仅联系不上租车人,他的车也找不到了。
11月10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南宁市东风南路见到了尚先生,他在此经营一家酒屋。他说,受疫情影响,酒屋多个月生意清淡,今年4月,他经朋友介绍,了解到南宁市尊尚汽车服务公司提供汽车租赁服务,便决定将其名下的宝马5系小轿车,以每月一万元的价格租赁给该公司。
“第一份租赁合同签了2个月,6月份又续签了一份,一直出租到12月底。”尚先生称,被出租的车于2016年底购置,车况良好。与租赁公司合作的前几个月,对方能顺利给付租金,之后便出现拖延情况。
10月,他向租赁公司提出退车,但迟迟没有进展,他通过GPS找到该车的踪迹和使用者。尚先生称:“经过一番交谈,车辆当前使用者说我的车被租车人以1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他朋友。”之后由于定位系统被屏蔽,尚先生再没见过该车。
尚先生介绍,当初与他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是南宁市尊尚汽车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根据其出示的《车辆租赁合同》,当中的条款注明“乙方(即租车人)不能将车辆抵押、赠与,不能赋予自己任何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尚先生还称,当其得知车在被隐瞒情况下进行抵押处理后,他便再也联系不上李某。
记者了解到,跟尚先生相同遭遇的还有车主杨先生,他将一辆奥迪车和一辆大众车租给南宁市尊尚汽车服务公司。其中,奥迪车的租约到期,目前无法取回;大众车的租赁合同11月到期,目前定位显示在广东东莞,杨先生担心车会消失。
11月10日,记者来到南宁市尊尚汽车服务公司的办公点,发现大门紧锁。拨打李某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目前,尚先生已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几天前联系他前去做笔录。
就尚先生的遭遇,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仕通认为,租赁公司未经尚先生的同意将车辆抵押给其他人,该行为是无效的。这个案例中租赁公司的行为可能会涉嫌,他可通过报警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报警不被立案或者有关部门认为不涉及等刑事犯罪的,尚先生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杨仕通律师提醒,车主进行车辆出租时,要考察公司的资质以及信誉,权衡租赁公司是否具备履行能力;在签订具体的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里关于合同的期限、车辆的用途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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