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带车加盟不符合标准的问题,而且小排量也不允许,新款也不允许只允许旧款车辆?是不是应该解除相关车型限制呢?
南宁市政府制定有关网约车政策是通过明确出租汽车服务定位,综合考虑南宁市常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情况、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等因素,从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国家《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确定的制度框架,同时借鉴已出台政策城市的有益经验,过充分论证、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科学合理地制定出台了《南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南府规〔2017〕14号)》,其中网约车准入条件对车型的要求是: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且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非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且排气量不小于1.6升。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均未针对车辆老款或新款车型的条件制定准入要求。
以轴距、排量、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作为网约车准入条件,对适度、有序发展网约车具有意义,能有效遏制网约车数量盲目扩张,不仅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还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我局认为不应解除对网约车准入车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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