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机动代步车燃油补贴是国家专门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富宁县严格规定“三持”人员(即:持有富宁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肢体残疾人,持有合法的国家标准残疾人专用机动代步车车主)为补贴对象。同时,对每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定初审补贴对象,按照时限要求、规定程序登记造册,明确燃油补贴对象、申请条件、补贴时间、补贴标准、发放形式,切实做好残疾人机动代步车燃油补贴工作,切实缓解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解决他们的出行难问题。
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主要针对下肢体残疾人家庭中有购买燃油车辆的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自2009年我县开展实施以来,全县共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19.3万元,解决744人次下肢体残疾人出行难问题。其中:今年发放1.3万元50名下肢体残疾人受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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