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私家车已经成为很多人日常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由于经济收入的提高,几乎家家户户也都有了私家车,然而尽管现如今买辆车并不会给自身带来很高的经济负担,但是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讲,仍然是承担不起,因此一些年轻人只能是另辟蹊径,选择租车用,而有关于租车行业的相关规定,也总是会引发一系列的纠纷问题。
近日,市民张先生便向媒体透露,自己在租车的时候遇到了租车公司不给退押金的情况,对此张先生表示要追究租车公司的责任。据了解,这起事件需要追溯到今年5月份,在5月份的时候,张先生在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有段时间因为资金的问题一直没有给该公司结账,不过在最后的日期还是将欠款结清,然而张先生在该公司仍有2000元的押金,对于这2000块钱,该公司表示将会在15个工作日给张先生退还,然而到退款日期终止的那天,张先生仍未看到这笔钱。
对此张先生也找到了这家汽车租赁公司,想要要回这笔钱,然而该公司负责人却拒绝给张先生退押金,对此张先生感到十分恼火,想要追究该公司的责任,然而该公司的负责人却表示,我们也很委屈,不给退押金,是因为张先生没有遵循合同规定。
据该公司负责人透露,张先生在租车期间拖欠了公司6000元的租金一直不给,虽然最终这笔钱张先生如数还上,但是张先生每次开车都会把车速开到180迈以上,这种危险驾驶的行为,也导致租赁公司担心张先生发生危险事故,同时原本按照合同规定,张先生所租的车每天不得超过200公里,但是张先生一天却能够跑到600公里,因此违反了合同规定,所以才一直拒还押金。
对于这起事件来讲,张先生违约在前,因此汽车租赁公司也只好是按照合同规定,将张先生的押金扣下。目前双方在记者的协调之下决定各退一步,汽车租赁公司给张先生退还了500元的押金,张先生也同意这一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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