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64.57公顷以内。商服用地22.6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2公顷,住宅用地26.15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26.1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2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40.5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1公顷。
2022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6.15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6.15公顷(商品住宅用地26.15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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