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马某,因被投诉蓄意拖欠租车人押金,从2011年5月至今已被南国早报曝光过3次。最近,此人又因拖欠押金被投诉了。马某每次被投诉多了遭曝光后,就更换公司名称和地点,以同样的方法拖欠租车人押金。对此,租车人很困惑:为什么这个人屡屡得手,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今年2月15日,班女士在路一家叫“家佳”的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面包车,合同约定租金为150元/天,租期一天,押金2000元。在还车时,租金从押金中扣除。合同约定,“租户于返还车辆一个月后,前来公司清算结账,超过半个月时间不来清算的,违者作自动放弃权利处理,不予退款”。在租车一天后,班女士已如约将车返还。现在,眼看合同约定“不予退款”的时间就要过了,班女士剩下的1850元押金却怎么也要不回来。
“我打电线次了,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明天再拖明天,人始终不肯露面。”班女士说,当她去找该租赁公司经理马某(即签合同人员)时,工作人员却说马某不在,并称“跟谁签合同就由谁处理”。
“他每次都变换公司地点和招牌名字,但换汤不换药,继续骗押金。”何先生说,他是去年4月向马某租车的,至今仍有2550元的押金没有拿回。当时,马某的公司地点还在北湖路,招牌是“心诚汽车租赁”。
据了解,马某曾先后在望州路、北湖路等地点以“南宁市永兴诚汽车租赁服务部”和“南宁心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不同的公司名称开店营业,但均遭到多人投诉拖欠押金,本报也曾3次报道。
3月25日中午,南国早报记者与班女士一起来到“家佳”汽车租赁公司。所谓的公司,其实只是一个简单的铺面,里面摆设了几张办公桌。工作人员表示马某不在,并称马某“只是将他的车挂靠在此”。工作人员的解释让班女士感到纳闷,因为门口的招牌上留下的明明就是马某的电话。
被拖欠押金的何先生说,马某能拨通的手机号码至少有4个。而马某拖欠押金的理由也层出不穷:出差、手头不方便、生孩子、生病、出车祸……
班女士表示,她曾去报警,但民警称这只是普通经济纠纷,警方不予处理。何先生也说,此前他去报警时民警告诉他,此类经济纠纷警方只能介入调解,但前提是双方都来到派出所处理,或者是何先生在见到马某时立即报警,由警方出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调解。“电话能接通,人却消失不见。”何先生说,近一年来,他都不记得打过多少次电话给马某,后来马某干脆直接回应:“你去告我吧,我不怕。”
26日,马某在电话中对记者说,自己不是诚心拖欠押金的,因最近刚买了几辆新车,资金周转困难。他表示会尽快返还租车人押金,希望记者不要报道此事,“好多人的押金我都退了”。记者问他还欠着多少人的押金,马某没有回答,只是说“他们可以上法院告我”,然后便挂了电话。
没过一会儿,班女士称马某刚才打电话给她,让她请求记者不要报道此事,并威胁班女士说:“如果此事见报了,那你剩下的押金就要不回了。”
南国法援律师赵明堂认为,像这样的经济纠纷,警方可能不予处理。由此一来,当事人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因一个当事人被拖欠的押金往往只有一两千元,如果走司法途径,程序会比较繁琐,再加上请律师等费用较高,明显划不来。赵律师认为,租车公司人员或许正是利用这样的“空当”耍赖,由此侵占租车人押金,在被投诉后又“改头换面”,继续骗取更多人的押金。赵律师建议,被拖欠押金人员可以联合起来报警或起诉,在此情况下,取回押金胜算更大。
马某说法:租赁服务部新购一辆小汽车,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拖欠押金是被“资金周转困难所逼出来的”。“等生意正常、赚上钱了,我一定会尽快归还该退的全部承租押金”。
马某说法:此前他两次被投诉拖欠押金,都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接下来我会诚信经营,并承诺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
截至2013年9月4日,南宁市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初步为全市14万户企业、42.9万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信用办从中选出可以公布的部分,放到南宁现代信用网(http:)上供市民查询。
在南宁现代信用网上可查询到诚信纳税企业及个人信息、价格诚信单位信息、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欠税信息、偷骗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信息、环保违法信息、规避执行的“老赖”信息等。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信息不会对外公布。
据介绍,目前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功能仍未对市民开放,这是由于个人信息涉及隐私方面的情况较多,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界定,目前南宁市信用办正在跟法制办商讨将采取何种方式发布,以避免触犯个人隐私引来法律纠纷。(相关报道见《南国早报》2013年9月17日A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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