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姑苏公安分局金阊派出所协同大队破获了一起跨省租车案件,成功打掉一个以买卖二手车为名,在各地进行租车的犯罪团伙,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追回4辆涉案车辆,涉案价值70余万元。
去年底,姑苏公安分局金阊派出所接到苏州某租车公司工作人员李先生的报警,称店里的一辆汽车租出去以后,已经到了合同规定还车日期,租车人林某却说无法还车,车子也不见踪影,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带着林某到派出所报警。
原来,林某因为经济压力大,准备通过小额解决燃眉之急。他在网上搜索时,看到了一则广告,广告内容直白又简单:缺钱找我,租车业务,只要有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就可以。林某联系了广告发布人,一名自称姓刘的男子表示可以提供服务,但需要林某先租一辆车,租来的车他会想办法“处理”,所得钱款中分2000元给林某,这就算是“放款”,后续也不需要林某再额外偿还。
“租来的车转手处理,这分明就是骗钱”,对此林某心知肚明,但在利诱之下还是决定铤而走险。他先找李先生所在的租车公司租来汽车,然后立即将车交给了刘某;刘某在当天下午就卖了车并把2000元现金交给林某,随后销声匿迹,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林某因涉嫌合同被依法刑事拘留,民警开始紧锣密鼓地搜寻刘某和被转卖车辆的下落,不料此时又有一位葛姓男子来报案,由于葛某所述情况与林某相似,警方猜测该案系同一伙人实施。根据租车公司对车辆的定位,民警很快在吴江某小区内追踪到被“拐走”的两辆车。警方将正在驾车的晁某、宋某截获,而宋某就是林某所称的“刘某”。
宋某交代,他曾做过投资生意,因此接触了不少从事借贷担保业务的朋友,其中有人提出可以借租车之名“空手套白狼”。宋某觉得有利可图,便主动向朋友“取经”,摸清了从到销赃的门路。之后,宋某在网上打出借贷广告,没想到林某和葛某很快找上门来,而且在了解骗租卖车的后依旧“照章办事”,宋某不费吹灰之力就做成了两笔生意。
宋某交代,他拿到两辆车后,直接联系安徽黄山从事二手车买卖的下家,以每辆车3至5万的价格销赃。
姑苏警方循线追踪,锁定了外省的收赃人戴某、李某并成功将其抓获,同时在二人的收车点内查获了四辆可疑车辆,在当地4S店的帮助下,警方确定这四辆汽车都是涉案车辆。戴某、李某交代,他们以买卖二手车为名,将销赃的汽车进行改装“洗白”,然后再以普通二手车的身份对外售卖,以此赚取差价获利。审讯中,戴某、李某交代了“产业链”上的其他同伙。警方立即组成抓捕小组,先后6次出击,分别前往安徽、东北、重庆、河南、江苏等地,将纪某、战某、郝某等其他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
记者从警方获悉,类似案件近几年在苏州发生过多起,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基本一致。这种作案手法并不新奇,之所以能轻易得手,一方面是因为租车公司对租车人的个人身份资料等信息审核不严,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租车公司对车辆的监督管理也存在不小的漏洞,虽现在不少车辆都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但公司并没有对车辆轨迹进行实时监控,被租车辆离开区域、失联等情况监管核查不到位。
办案民警建议,租车公司要规范管理,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设立“防火墙”,在签订合同时严核细查租车人信息的真实性,安装GPS定位系统掌握车辆活动范围和轨迹,发现定位系统异常要及时做好记录并第一时间报案,防范“租车”成为行业痛点。
另外,市民朋友在进行时请选择正规公司,切勿轻信网络、街边等小广告;在受到利益的时,需把握自己的道德底线,切莫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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