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企查查显示深圳市深港顺安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通租车”)被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2)粤0111执9428号,执行标的为14.53万元,立案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
顺安通租车成立于2004年11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杨庆,注册资本为1.4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汽车代驾(不含驾驶员培训、陪驾业务及限制项目)、房屋租赁、叉车租赁等。该公司由深圳市车来车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70.42%,惠州元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9.58%。该公司有17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深圳市顺安通出行有限公司等。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5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为351.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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