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车辆、车辆租赁费及门店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车辆保证金、GPS 服务费、加油服务费、送车上门服务费、上门取车服务费、夜间服务费、违章押金)等费用,以及租赁期限详见《一嗨租赁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约定。
1、承租车辆基本保障服务方享有《服务手册》中载明的各项基本保障权益,同时须按《服务手册》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3、如租赁车辆损失总额达到或超过 5000 元(含车辆报废情形在内),除应按相关约定支付应付费用外,承租方应另外按损失总额的20%向服务提供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
5、全部租车文件中基本保障服务和增值保障服务的条款,均是在用车服务提供方收取到承租方支付的全部订单费用后方才生效;如用车服务提供方未能收到全部订单费用的,则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发生事故造成的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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