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发布公告,于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作为买方订立采购协议I、采购协议II、采购协议III及采购协议IV,并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II分别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I、融资租赁协议IV、融资租赁协议V及融资租赁协议VI。
据悉,本公司分别向供应商购买租赁资产III、租赁资产IV、租赁资产V及租赁资产VI,购买价款分别为人民币545万元(单位下同)、490万元、504万元及1652万元,再向承租人II出租租赁资产III、租赁资产IV、租赁资产V及租赁资产VI,租赁期分别为36个月。
在融资租赁协议III项下,总租赁款项为538.15万元,包括租赁本金为490.5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为47.65万元。在融资租赁协议IV项下,总租赁款项为483.84万元,包括租赁本金为441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为42.84万元。在融资租赁协议V项下,总租赁款项为497.67万元,包括租赁本金为453.6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为44.07万元。在融资租赁协议VI项下,总租赁款项为1631.24万元,包括租赁本金为1486.8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为144.44万元。
租赁资产I为肥料生产设备。租赁资产II为动物疫苗生产设备。租赁资产III为动物疫苗生产设备。租赁资产IV为动物疫苗生产设备。租赁资产V为动物疫苗生产设备。租赁资产VI为动物疫苗生产设备。
董事认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将在租赁期内为本公司带来收入和利润,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策略。鉴于融资租赁协议基于正常商业条款订立,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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