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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出租汽车投诉受理新规出台

  遭遇出租车拒载、宰客等违规行为应如何投诉?不少市民可能不太清楚。10月18日,南昌市客运管理处颁布了出租汽车投诉受理的实施规定。其中规定,乘客要求对投诉立案调查的,必须以书信、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递交书面材料。

  本报南昌讯(记者蔡颖辉)遭遇出租车拒载、宰客等违规行为应如何投诉?不少市民可能不太清楚。10月18日,南昌市客运管理处颁布了出租汽车投诉受理的实施规定。其中规定,乘客要求对投诉立案调查的,必须以书信、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递交书面材料。

  客运管理处投诉处理科科长饶俊告诉记者,今年1月至9月,客管处共接听热线个,其中关于出租车投诉电线个,月均受理出租车乘客投诉711起。“很多乘客电话投诉,打完电话后不来补交书面材料,导致管理部门取证困难。”饶俊告诉记者,在受理出租车乘客投诉的过程中,取证是一大难题,往往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客管处就需要与投诉人多次沟通补充证据,而许多乘客却嫌麻烦,不愿提交书面投诉,甚至连电话也不愿意接,导致调查困难。既提高了工作难度,也加大了处理投诉时的行政成本,更容易助长被投诉司机的侥幸心理,对投诉事实产生抵赖想法。

  为了保证驾驶员和乘客的双方合法利益,客管处借鉴北京、天津、合肥等城市的经验,制订《南昌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信访投诉受理实施规定》,要求投诉人必须递交书面投诉材料。

  有市民对《投诉受理规定》有误解,认为这样的话,电话投诉就形同虚设了。饶俊告诉记者。原来电话投诉的,按照先受理(暂不能立案)后补投诉材料的原则予以先行受理,并告知投诉人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书面材料,收到书面材料五个工作日必须处理完结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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