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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一汽车租赁公司摇身一变成骗保公司

  11月6日上午,记者从市中公安分局大队机动中队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假造20余起车祸现场进行骗保,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被依法刑事拘留。

  单某和宋某是山亭北庄人,两人合伙在市中区青檀路八大批发市场附近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但是因为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租赁汽车公司也遍地都是,租赁公司的生意并不好做。有一些租车人,租车并不爱惜,经常会出现刮蹭的问题,不然就是汽车的耗损比较大,需要经常的修理保养。眼看租赁汽车公司的生意越来越难做,单某和宋某看到保险业存在的漏洞,开始进行骗保行为。

  2011年下半年开始,市中区公安分局不断接到永安、人寿等保险公司的报案,称有可能遭遇到骗保。随即市中区公安分局民警随即对枣庄10余个保险公司进行摸底排查,发现单某和宋某在大地、永安、人寿、安华等10余个保险公司中都有车辆索赔记录。但是没有充足的证据,并没有对两人审讯。

  2012年9月在薛城区曲柏路段,单某和宋某发生追尾事件,而在保险人员询问两人关系时,两人称互相不认识。而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宋某驾驶撞击的车辆车主名却是单某妻子名。两人的谎言不攻自破,他们频繁的骗保行为,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

  在10月28日,单某和宋某分别到达永安保险公司及安华农业财产保险公司进行车辆索保。就在他们办理手续时,民警将两犯罪嫌疑人抓获。

  办案民警对这起20余起汽车骗保案件梳理发现,租赁公司为了牟取不法收益,采取各种手段骗取保险赔偿,可谓五花八门。

  一些车主将车刮蹭后,会直接赔钱给单某、宋某的公司,让公司自己去修理。而就在这时,单某及宋某就会将需要修理的车带到某条路上,用其他车辆或者直接撞击大树,再打电话叫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保险公司人员带领他们到4S店进行定损,固定价格,等4S人员走后,他们向4S店购买,将车送往熟识的小维修厂修理,赚取其中的差额。就这样从两方拿钱,骗取保险金。

  看到骗保的利润后,开始多次进行骗保行为,有的是单方造事一般会撞树或者电线杆,撞得一般是车头,因为车头上值钱的东西比较多,索赔时金额会比较大。2011年8月份,一天晚上下大雨,宋某驾驶银色捷达行至光明路立交桥,看到立交桥低洼地有大量积水,灵机一动故意让车内进水,随后拨打大地保险公司电话通知。这次的车内进水,大地保险为其赔付600元。除了向这样单方造事,单某和宋某还两方骗保。两人约定“用谁的车伪造交通事故,骗取的理赔金就归谁所有。”两人经常用租赁公司的汽车制造追尾等假事故的发生。

  近一年的时间,单某和同伙宋某利用多辆汽车作为工具,故意反复碰撞,制造假象,向保险公司骗取索赔金。其中包括白色起亚赛拉图、桑塔纳、雪铁龙、等大中小型汽车。通过故意制造车辆事故,过的保险公司包括,枣庄安华农业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永安财险公司、中国人寿财险公司、天安财险公司、阳光财险公司、大地财险公司等。 据宋某交代,所骗取的金额部分打到了父亲宋圆的农行卡账号上,随后全部被其吃喝花光了。

  被抓的单某和宋某在被抓后,知道事情败露,顿时傻了眼,长期策划的撞车骗保案件终于告破。在犯罪事实面前,他们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单某交代,其利用自己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手段进行作案,仅一年的时间犯案20多次,制造虚假刑事案件多起,从三四百块的小额理赔金到上万块的理赔金,涉案金额达二十多万元。目前,单某和宋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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