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人员,请您出示车辆《道路运输证》、本人《从业资格证》及车辆线时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一中队执法人员在迎宾大道南延线对疑似违规经营的两台合肥籍客车进行例行检查。
经调查得知,两车辆为合肥某客运公司正常经营合肥至舒城的班线客车,因当天上午被某先生包车,搭载60余名亲朋好友,从肥西上派到六安索伊君澜大酒店参加喜宴,包车费2200元,两客车均无法现场提供此次包车运输的包车线路牌。执法人员随即依法暂扣两客车相关证件,出具暂扣凭证,并要求两客车驾驶员立即先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后,尽快到执法四大队接受处理。
根据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第八十条第三项规定: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截至2月23日,两客车违规经营行为已处罚完毕。(沈悦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程传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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