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于日前报道“以租代购”模式下的“高息陷阱”(详见《1折首付购车“年利率”超10%,以租代购还是分期付款?消费者易“掉坑”》)之后,引起市场关注,有网约车司机联系记者,称“以租代购”模式在网约车行业存在已久,对于网约车司机来说,除了“高息”购车之外,“退车”环节亦容易“踩坑”。
不少购车者向记者反映,销售在推广“以租代购”时,开始往往许诺“中途可以退车”,但等到他们真的想退车时,却有不少障碍。
“当时承诺可以退车,现在车主名字无法过户,车子降价还要白出一部分钱。”来自浙江的茅草(化名)称,他想开网约车增加收入,通过boss直聘平台找到享道出行网约车公司工作人员,与对方反复确认之后,在去年6月,用“以租代购”的方式购下一台东风日产启辰D60作为网约车营运车辆,车辆月供为3013元,期满为3年。到今年3月共支付租金2.41万元。
茅草前段时间想到门店退车,对方称退车可以,但无法立即办理过户,在“”期限内车子都要在茅草名下,且“”只能用“托管”的方式,相当于这辆车抵押在另一家公司,托管公司将车辆租出去后每个月打钱到茅草卡内。
“托管公司称这辆车降价了,评估下来每个月只能打款2000元。”茅草称,超出的部分要自己承担,直到“”结清。茅草称,他认为这种方案不合理,于是又找到销售人员,要求变更方案。该销售人员给出一套新方案,称若茅草承担5000元保险及4000元车损费,则可以进行车辆退还。“无论怎样都要额外承担一部分开支。”茅草说。
退车顺利的昆鹏(化名)对记者说,“即便退车顺利,还有更大的‘坑’在后头。”昆鹏称,2021年3月时想要退还从天下行租车公司承租下的车辆,和业务员沟通后约定办理合同终止,“开启还车流程时仍未告知我提前还车会产生违约金。”昆鹏说,租车3个月共支付租金9600元,在还车后对方也未与他签订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直到次年,昆鹏收到一份来自天下行公司总部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才得知自己被天下行公司因提前还车起诉。昆鹏说,当时未采取应诉的方式,到了2023年才发现因为没有应诉,被冻结,总计3.5万元。被法院直接判了败诉,需要强制执行违约金、诉讼费等,加上之前的租金,一共支付了4多元。
没有收到法院判决书、错过上诉时间的玄武(化名)说,他通过融资租赁购得车辆,产生逾期租金后,被出租方上海哲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告上法庭,对方要求她不仅要一次性支付所有剩余租金,还要求归还车辆。
记者注意到,在黑猫投诉、知乎、小红书等多个社交平台上出现大量“以租代购”被“坑”的投诉,以网约车司机为代表,多集中在汽车租赁公司多扣押金、未退款完毕冻结账号、车辆被提前收回但剩余租金不退、违规收取服务费等事由,大部分仍在处理中。
为何有诸多网约车司机投诉“以租代购”模式?记者发现,近些年,随着新手网约车司机入行,对车辆的需求快速增加,不少汽车租赁公司瞄准这一群体,以招聘网约车司机为由,用“以租代购”的方式销售汽车。
曾在租车公司工作过的福宝(化名)说,公司以低价租金吸引应聘者,统一使用话术,称每个月会有租车补贴且不需要交押金,“如果想要退车提前告知便可以解除租车协议。”福宝称,入职后公司会统一安排培训,“教我们如何‘骗’司机入局。”
他还说,网约车司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与租赁公司签署,其实其中会写明“提前解约需要支付签约期限的租金,押金不予退还”,但在销售的引导下,很少有用户会去仔细翻阅合同内容。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以租代购”等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瞄准的是四五线城市“下沉市场”,这些年大量新增的网约车司机群体正是汽车租赁公司瞄准的“新蓝海”。他们往往对金融产品理解不够到位,甚至不少人在出现纠纷后也不会寻求法律帮助。
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多年的青雀(化名)对记者说,很多同行“在后端,想尽办法‘坑’金融和法律意识淡薄的用户”,比如收取天价的拖车费、逾期费等等。
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还有公司为了防止用户退车会采取各种手段,签署“霸王条款”、限制退车条件等,或者让用户转分期付款,将车辆买下来,甚至有些公司还会把部分车型列为“不可退”。如果执意要退车,租赁公司可能会把用户告上法庭。
近几年,汽车融资租赁纠纷案件频发。汽车租赁公司大部分身份为原告,诉讼请求多集中在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租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债权实现费用”等,还有不少主张“被告名下涉案车辆折价、变卖、拍卖款优先受偿”的请求。
记者在中国法律文书网上以公司名称和“融资租赁”为关键词搜索,包括天下行、神州租车、凹凸租车、嗨车、大搜车、旅宝汽车等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均有上百份至千份文书合同被公开,其中,平安租赁2686份,天下行1275份。天眼查数据显示,平安租赁超过80%的涉案案由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超九成案件身份为原告。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诉讼人主要的诉讼请求分为两种:一是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包括到期应付以及未到期)以及相关违约金和费用,同时要求就租赁物处置所得优先受偿(如车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二是出租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从事汽车金融维权多年的律师薛彩云告诉记者,“以租代购”模式下,车辆所有权归属需要看合同约定。一般会约定租金和留购价款支付完毕之前所有权归资方,支付完毕归消费者,“消费者退车时需要看清楚合同约定,能不能提前解约、是否存在违约金。”
业内人士认为,网约车司机与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纠纷频发,其背后是在经济周期调整背景下,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近些年快速增长后的问题暴露。
据天眼查数据,2018年至2022年,汽车融资租赁相关企业每年注册增速在25%以上,到目前有超135万家汽车租赁相关企业,市场规模超千亿。
但与此同时,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进展却遇到瓶颈。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披露的数据,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余额在2018年时达到78亿元,次年增至87.6亿元,此后波动下降,2021年时余额缩水至47.51亿元,2022年回升至61.5亿元。
“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主营的网约车业务面临着供需失衡的问题,也导致相关公司经营遇到障碍。”汽车融资租赁行业人士对记者分析,一方面,经济下行,网约车打车订单量下滑明显。据交通运输部数据,网约车司机日均接单量从2020年的23.3单/天,滑落至2022年的7.7单/天,2023年小幅回升至9~10单/天。
另一方面,随着网约车司机不断涌入,行业运力持续增加。据交通运输部披露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新核发网约车驾驶员证148.2万本,较2022年新发增长114万本,增幅达到30%。
从事汽车租赁行业多年的芍药(化名)对记者说,网约车司机购车障碍主要在资金和征信情况,在传统的汽车金融领域,想要购车需要符合银行严格的征信审查,还要缴纳30%-40%的首付,这对于资金储备不多的网约车司机而言有困难。
“模式和分期区别不大,赚的都是‘利息差’,但又有本质上的区别。”青雀说,“以租代购”的交易形式本质上是为了购买方获得一定的资金便利,但在业内公司无序竞争的状态下,对市场透支非常严重。一方面是用户对服务不满意造成投诉量增加,另一方面是恶意经营的租赁公司给用户设置“层层障碍”。
在汽车融资租赁受到争议的当下,银行作为传统汽车金融业务提供方再度被寄予希望。日前,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优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期限、信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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