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存在着车牌刚需人群与指标拥有过剩者这两个群体,乃至衍生出车牌出租的“地下市场”,其实是源于车牌指标的资源错配。
上个月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深圳市公安局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明确11月1日起深圳将对轻型汽车执行国VI(国六)标准。这意味着,2019年后,低于“国六”标准的外地号牌车辆将无法转入深圳。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车牌刚需人群与手握多个车牌者、“中介”公司一起催生了车牌租赁市场,一条租赁粤B机动车牌的灰色产业链渐成规模。在一些二手车市场,一块粤B牌照,1年出租价格超万元。
租赁来的车牌,看似好用,实则暗藏各种风险,并不能挂多久。车牌出租、出借,本质上是属于出租、出借车牌指标证明文件的行为,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出借人的车牌指标存在被收回的风险,同时出借人的违规行为也可能被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便签有所谓的“免责条款”,应该由车牌出借人和借用人承担的责任,其实一样也躲不了。
换言之,租车牌的办法,看来很讨巧,最终很可能是如意算盘落空。根本原因在于,这样的操作违法违规,面临着不可控的风险。深圳是法治之城,显然对这样的操作不能容忍。而明知违法违规,偏要以身试法,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首先是“中介”公司难辞其咎。“中介”公司起到了交易双方的黏合作用,但在记者看到的一份合同上,“中介”公司把自己的责任撇得干干净净,却给租用车牌者列了十来条责任与义务,这样的合同显失公平,同时表明“中介” 公司对于如此操作蕴含的风险心知肚明。
因而,对于租车牌这样的违规操作,一方面要严查租借双方的违规行为,当依法收回车牌的就果断收回,当依法取消指标申请资格的就当坚决取消,另一方面,应当更精准、更严厉地打击违法“中介”公司。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了“中介”公司做平台,车牌出租的利益链就会断裂,租车牌的生意就会停歇。否则,租车牌继续生意兴隆,不仅交易各方的权益难以保障、引发各方纠纷,更会削弱深圳严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政策效果,影响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公信力。
当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当从出租车牌的灰色行业中,洞悉到更深层的矛盾与问题。之所以存在着车牌刚需人群与指标拥有过剩者这两个群体,乃至衍生出车牌出租的“地下市场”,其实是源于车牌指标的资源错配。车牌刚需群体很难获得车牌指标,而另一部分人则有过剩的指标可以用来出租,这说明至少在车牌指标的分配机制上还有很大改进空间。如何将宝贵的车牌资源分配得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是值得公共管理部门进一步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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