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国根据国情和当前国际发展趋势,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知识产权保律法规,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知识产权保律体系。中国受保护的知识产权范围和所提供的保护程度逐渐符合国际惯例,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高度法律保护。
自1983年3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商标注册程序中的申请,审查和注册原则,这些原则与国际通用原则完全相同。为了更好地打击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更有效地打击商标假冒,制止侵权行为,认线年中国修改了两者。其商标法及其实施规则,以扩大受保护的商标范围。商品商标的规定加入了服务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定; 在考试形式上,增加了修订程序,并在实质审查中建立了书面评论系统,为注册商标申请人提供便利。所有这些规定完全符合关贸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要求。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还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包括“商标印刷管理条例”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程序”。1993年2月,全国会通过了“关于惩治注册商标刑事伪造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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