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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打的收附加费方案最难接受”

  “看到方案后觉得有点失望,之前物价局说过是建立联动机制,但现在看来明明就是涨价方案,降价的几率微乎其微。”前天下午,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广州市出租车运费改革听证会相关安排(详见本报昨日A01版),本次听证虽然提供了两套方案供讨论,但似乎并没有令广大消费者满意的“心水”方案可选,甚至有人认为只能在两个涨价方案中选择一个涨幅稍微小点的。另外,对于方案一中提到的“夜间加收30%附加费是为了弥补夜班司机收入不足”的说法,众多市民认为匪夷所思,且很难接受。但没有加收“小费”的方案二却又“一步到位”地将起步价提高到10元/2.5公里,令不少短途乘客产生反感。

  方案一中提出:由于夜间出租车司机收入与白天相比有约30%的差距,因此,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将加收夜间附加费30%,以有效弥补夜间出租汽车司机收入减少部分。此举在广州是史无前例的,同时也遭到了史无前例的质疑。

  “我经常加班到深夜,那时公交车已经收班,只能打车回家,一般不塞车的话要三十多元,如果选方案一就每趟要多出十几元,一天两趟来回就无端端增加了二十多元开支,一个月就是400多元。所以方案一不适合我,我只能支持方案二。”在越秀区工作的方小姐说,“但我很想弄清楚,收取夜班附加费的依据是什么?不能因为有个别城市收了我们就要学,更不能是为了‘弥补夜班司机的收入不足’,这个理由实在说不过去!”

  而本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彭浩中也认为“加收夜间附加30%”的规定非常不合理。“《劳动法》规定,员工加班可获得加班费,但的士司机是两班倒,夜班司机是正常上班,而非白班司机加班,所以不应该获得太多额外报酬。的确,夜班司机比较辛苦,可以考虑适量地收夜间附加费,但30%有点离谱了。”

  令人诧异的是,本来被推测为可以增加收入的“的哥”,对于此项调整也持反对态度。“如果加收30%,要么很少人来打车,要么打车的人不愿意给,两相扯皮,最后我们的收入并不会有明显增加。”跑了五六年出租车的侯师傅说,自己很可能“被增收”。

  还有市民搬出了此前媒体罗列的许多数据来说明“弥补夜间司机收入减少部分”是子虚乌有的。“的士司机平均收入不止4000元,而是5500元左右,这已经比多数大学毕业生收入要强多了。可是因为他们几年前赚得多,现在油价高了要保持这个收入不容易,无论哪个行业也不可能有这样的好事。”市民夏先生说。

  方案一中还提出:由于广州市早、晚上下班高峰期部分主干道车辆经常堵塞,而原有的营运候时费标准26元/小时与出租汽车司机平均营收43元/小时有较大差距,造成司机不愿意到堵塞路段,使该部分地区出现“打的难”现象。为缓解上述现象,参考国内其他城市每5分钟收取1公里续租价的标准,营运候时费标准调整为时速低于12公里收取31元/小时。现行标准为:当停车等候或车辆运行时速低于10公里时,计费26元/小时。

  对此,作为消费者候补代表之一的韩志鹏直言“坚决反对”!“营运候时费上调?这是非常荒唐的!拥堵是谁造成的?是交通规划不健全、管理不完善、公交运力不够造成的,而不是广大市民造成的,不能让消费者来付这个代价。而且候时收费是否真能缓解‘打的难’的现象?这个我觉得要打个问号。”韩志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记者采访,不少市民对候时收费标准并不是很清楚,有些外地人甚至认为“本来就不应该有这项收费”。“停车又不是我们愿意的,如果你的道路够通畅那我为什么要等候?现在成本要算在我们头上,那岂不是强制消费?”经常来广州出差的李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听证方案还以表格的形式,列举了北京、上海、深圳的出租车收费与广州比较。其中,日间收费方面,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在3公里内广州收费不算高;3—10公里与上海相当,高于北京,低于深圳;10公里后则明显高于北京,低于深圳、上海。夜间收费方面,两方案悬殊明显,贵价的方案一完全超过北京,与上海比较接近,略低于深圳。而如果采用方案二,则广州3公里内不算高;3—20公里之间都与北京较为接近,低于上海、深圳;20公里以后全面低于京、沪、深三大城市。

  对此,接受采访的所有市民都认为不具备可比性。“广州的城市规模、广州人的生活习惯、广州出租车的保有量……这些都不能与京、沪、深相提并论,怎么能将收费标准简单相比呢?”在多个城市工作过的专业人士吴先生认为,“如果要拿它们来比,那同时也应列举诸如南京、武汉、成都等城市的数据,这样才有说服力。”

  韩志鹏更进一步提出:“出租车行业的性质是什么?我认为起码是半垄断半公益性质的,如果什么都要消费者埋单,那前提是要放开经营,如果不放开经营,而且政府还管着定价这一块,那么它就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能什么费用都转嫁给消费者。”据悉,早在几年前,韩志鹏等公众人士就主张放开出租车经营权,不要搞行政垄断。而最近的数据也表明,广州出租车总量在过去的近10年间几乎没有增长:2002年,广州市已拥有出租车16075辆,目前的出租车总量为1.8万辆。而自1994年以来,除了2007年和2008年分别增加了700个和1100个出租车牌外,广州17年来基本上没有增加过出租车牌。

  据记者所知,广州现有出租车17821辆,全部调完表大约要50天,在这期间要如何收费?物价部门给予的答复是:从公布进行运价联动之日起50日以内(含50日),出租车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出租汽车计价器。期间,未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经营者在原运价基础上向乘客加收或返还1元/车次的运价补充,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经营者不得另行加收或返还运价补充;公布进行运价联动之日起50日后(不含50日),无论出租车经营者是否已调整计价器,均不得另行加收或返还运价补充。出租车调表产生的200万元经济成本由各出租车企业承担。

  同时,为了保持出租汽车价格的相对稳定,联动周期采用滚动计算方式,即:自运价联动机制生效之日起,原则上每月对过去3个月的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当加权平均燃料价格达到运价联动启动点时相应调整运价,否则不调整;次月按上述原则重新计算。联动周期内,燃料价格上涨幅度达到或超过20%,且持续时间超过30天,则启动财政应急补贴机制,由市财政给予短期应急补贴。也就是说,按照最近3个月的平均气价,一旦改革方案通过,则广州出租车起步价将起码上调至9元。

  另外,由于广州的出租车都为油气两用车,当气价过高时,司机可以选择用油。方案也考虑到这一因素,因此提出:按照现行车用LPG与93号汽油单位里程燃料费用比为1:1.40计算,需调高运价时,以后达到联动区间的燃料价格为准;需调低运价时,以先达到联动区间的燃料价格为准。

  我能接受的起步价应该是8—9元比较合理,广州绝对不能达到或超过深圳的起步价。从这份材料(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1年)》)上引用的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广州(一般地区)与深圳(计划单列市)相比,无论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人均消费性支出,广州都要比深圳低出不少。广州人没有深圳人赚得多,也没有他们花得多,为什么要坐同样贵的出租车?深圳是10元/2公里,广州在8—9元就合适。

  我家到单位交通很不方便,每天都是坐公交车到最近的点,然后打车去上班,前几年还只是七块钱一趟,后来八块、九块,越来越觉得上下班成本太高。如果一定让我选的话,我只能支持方案一。但其实两个方案都很衰,都是涨价,其中起步价涨得少的那个方案就要加收夜班附加,不加收的那个起步价就涨得更多,感觉上是“二权相害取其轻”,其实让我们很难抉择。

  物价局认为长达百余页的听证材料对两个方案进行了比较。方案一起步价与目前价格水平持平,并优化了营运候时费标准,增加了夜间附加,有效解决了夜班司机与日班司机的收入差异问题,对气价变化反应较灵敏,但对拥堵区域以及夜间乘客相应增加了开支。方案二在方案一基础上,充分考虑未来燃料价格上涨因素,基准起步价对应的气价上限点更高,可应对气价上涨的幅度更大,起步里程更长,适应现代城市发展需要,且未对营运候时费、夜间附加等运价结构进行调整,拥堵区域以及夜间乘客并未增加开支。

  广州市物价局提供的数据还显示:在日间,方案一与现行收费标准相比无变化,方案二与现行标准相比3公里内无变化;5公里到40公里都是比现价多1元;夜间,方案二仍是与现行标准相比3公里内无变化,5公里到40公里都是比现价多1元。但方案一则影响较大,3公里现行标准为11元,方案一为14元,上涨了27.27%,5公里、10公里、20公里,收费均大幅上涨30%以上,40公里现价114元,方案一为146元,上涨了29.82%。

  而这一比较被指“似乎有明显倾向性”、“方案一就好像是用来陪衬的”。记者昨日随机询问了数十位市民,确实绝大多数人表示,在非此即彼的选择下只能选方案二。而记者从物价部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方案一的主要目的是缓解交通问题,以及补偿夜班司机;方案二的重点,在于应对气价上涨。该人士透露,广州现在实行的是LPG价格与国际油价联动,但中间有两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说,广州现行的LPG价格与5月份的国际油价相对应,为4.78元/升。但近期国际油价一路下跌,可以预测将来几个月的气价是只跌不涨,也就是说,在听证会前,很可能还达不到方案二所提到的4.8元/升的基准价。”

  他进一步解释说,正式调价会在听证会后3个月,也就是10月份。根据相关规定,调整运价时将会参考过去3个月的燃料价格,也就是七月、八月、九月。当这3个月的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值达到方案二的4.80元/升基准价时,出租车运价才能相应调整为10元/2.5公里。“不要小看两分钱的差距,以现在的油价趋势,很可能涨不了这个水平。所以,10月份调整运价的时候,只能把燃油附加费取消了,起步价变成10元/2.5公里。”

  出租车运费改革听证的最主要依据是什么?是成本监审。记者了解到,经成本核算(以2007—2009年为准),广州市出租车承包制车辆的单位里程经营成本平均为2.01元/公里,供车制和挂靠制车辆的单位运营平均为1.73元/公里。其中,燃料成本占单车营运成本的近40%,是单车营运成本构成中比例最大的一项。因此,燃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行业营运状况,应对燃料价格波动是维护行业稳定的最主要因素。

  成本监审报告显示,广州承包制车辆的月均单车运营平均成本为13373.92元/月,其中企业成本6314.47元/月,司机支出7059.45元/月(未含承包费);供车制和挂靠制单车运营成本11496.42元/月,其中企业成本4436.97元/月,司机支出7059元/月。对此,记者咨询了多位出租车司机,结果少有人知道具体明细账。就像司机小胡说的一样:“每月到期就交一万一千多给单位,但从来没有查询过具体包含哪些费用,公司也没有主动公开过。”

  由于广州出租车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比较复杂,部分经营权是有偿使用,费用从三、四万元到三、四十万元不等,还有部分经营权是无偿使用,经营期间大部分为永久使用,各企业对经营权使用费的摊销差异较大,因此,本次成本监审未将经营权使用费摊销列入定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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