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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封顶180元天三明汽车租赁行业在变局中求生存

  “印象中,2006年到2012年是传统汽车租赁行业比较火爆的时期,我当时每个月的营业额是现在的两倍多。”洪源汽车租赁行老板洪秋生感慨道,传统汽车租赁行业的“春天”已经过去了。

  洪秋生的汽车租赁行位于三元区新市南路。2004年,他看好汽车租赁市场,着手开起4家门店,提供汽车租赁、洗车、车身保养等一条龙服务。随着租赁市场日渐红火,他租赁的汽车增至近20部,还入手了4部大型客车。

  “原来一部车最贵可以租到350元/天,还供不应求,现在最多租到200多元/天,其他小型汽车租赁行的情况也差不多。”洪秋生说,早些年,人们急事出远门,婚丧嫁娶,外出旅游,甚至一些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想练车等,都会过来借车。

  “大概在2007年以前,买车还得全款。但之后,差不多首付几万块钱就能买上一辆普通的汽车,买车的人多了,租车的自然少。”在洪秋生看来,这是造成汽车租赁市场不景气的最大因素。

  如今,洪秋生的租赁行只剩4辆租赁汽车。“其余的在前几年陆续卖了,现在就靠几个固定的客源,不怎么赚钱。”他也早已发展其他行业,做起了烤鱼店。

  记者走访梅列、三元多家汽车租赁公司后,发现情况大多相类似。经营状况较好的,仅有福大租车、天下行租车等几家较大的连锁汽车租赁公司,而剩余的小型汽车租赁行,大多车辆不超过20部,生存状况堪忧。

  洪秋生说,福大租车在三明就有两个运营点,他们在三明就有60多部车。三明租的车,在福州、厦门也能还。“我们成本不够,没法做那么大。”

  “比如一辆二手车,实惠的总价才几万元,市民很轻松就能购买。就算自己没有买车,亲朋好友之间偶尔借一两次也比租车方便。”车猫二手车行认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汽车租赁企业的日子不好过。

  “你看三明南站已经在建,各种快速通道都在动工,交通越来越便捷。交通方式日益多元化,汽车租赁行受到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刚拿到驾照不久的市民吴丽文说,原来乘坐大巴从三明到福州,兜兜转转至少需要耗费五六个小时,到尤溪、泰宁也得几个小时。如遇急事,租车肯定方便。动车开通后,市民自然不愿再租车。

  家住三元区的李先生说,他不愿意去小型汽车租赁公司的原因是:小公司大多车子较旧,车况具体如何,比较难从外观把控。万一出了事,因为行业管理不规范,极容易出现责任推诿现象。

  出租车司机陈荣顺告诉记者,滴滴的出现,不仅冲击到了出租车行业,汽车租赁公司也不能幸免。他说,虽然去年年底《三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少网约车司机接单后,因为乘客有需求,他们会先结单,然后跑长途。

  “我之前接过从三明跑到尤溪管前镇的单子,私下谈好价格300元。如果有需要,谈好价钱到福州厦门都可以。”11月5日,一位不愿告知姓名的滴滴司机证实了陈荣顺的说法。

  “现在共享汽车出来了,大家选择的余地就更广了。”何先生是沙县人,他和家人正在梅列区六路体育场附近租借电动共享汽车返程,所有的手续,包括打开车门,都是在手机上下载的一款名为EVCARD的APP上实现。“非要说缺点的线E’的车型没办法快充,一次得充电8小时。”

  11月3日,记者走访三明迅达新能源汽车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场。“公司租赁的电动汽车按分钟计算,每分钟0.5元,1小时30元,封顶180元/天,所有操作在手机APP上就能完成。”工作人员说,现在一些刚拿到驾照还没有买车的年轻人特别喜欢过来租车。

  “在EVCARD上,我们可以咨询到最近的网点,还能预约车辆。如果是新手,能拿到60元的优惠券,如果是老用户吸引来的客户,还能多拿60元的奖励。”共享汽车的“老客户”陈先生点开APP,记者看到,陈先生已经使用共享汽车66次,共花费447元,平均每次不到7元。

  “到私家租赁行租车容易出现‘扯皮’现象,遇到事故大多需要租赁人自行处理。”市民李斌表示,共享汽车的好处在于,用户在用车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客服电线小时答疑解惑,同时运营人员在接到任务后,也会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帮助处理问题。

  记者了解到,三明市作为全省首个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的试点城市,目前车少人多,供不应求。以环球汽车(三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例,目前共有27个取还车网点,其中,市区占9个,注册会员近6000人。下一阶段,这家公司还将继续铺设网点,今年预计增加网点至100个。

  “很多人都觉得到小型租赁行租车有风险,怕出事故责任认定不清。其实,我们的车辆的保险都走正规程序,出了大事故报警就好。”梅列区某汽车租赁行的老板黄女士说,汽车租赁行业潜在风险大。她曾遇到有些人拿着租来的车,到其他地方做些违法乱纪的事。甚至还有人直接把车子抵押给别人,然后关机失联,给店铺造成巨大损失。

  记者了解到,2014年1月1日起,《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正式施行多年,市里相关部门也持续加大力度全面规范管理汽车租赁企业,汽车租赁企业却始终较难规范。

  针对这点,经营汽车租赁行10余年的洪秋生分析,首先,当地汽车租赁企业规模较小,经营者实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租赁企业采取收取介绍费,为社会闲置车辆提供信息的方式经营。而挂靠车辆的所有人出于各方面原因的考虑,不可能将车辆过户到租赁企业。因此,绝大多数经营者难以达到租赁许可要求。

  其次,根据《汽车租赁服务规范》规定,6年以上的车辆不宜从事租赁。“如果车辆的成本在短暂的6年经营期限内无法收回又要更新,租赁企业成本负担将大大增加,绝大多数租赁企业将无法继续经营和生存。”洪秋生说。

  在市区某保险公司上班的吴映洁道出另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大多数汽车租赁企业和个人的车辆在门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用车”,保险费较低,如果车辆过户到租赁企业,那么车辆的使用性质也要变更为“租赁经营”,保险费用将变高,相应的经营成本也会增加。

  “我们商业保险公司大都不愿接受汽车租赁企业车辆投保。”吴映洁说,一方面,汽车租赁车辆投保业务量越大,风险越大。另一方面,许多私人汽车租赁行,车辆用于租借,投保又是按照私家车辆标准,这对我们很不利。

  针对这些管理漏洞,洪秋生希望,有关部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要有扶持的政策。“整个行业规范了,生意才能做长久。”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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